湖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外商投资存量调查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现将《浙江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资函〔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认真做好我市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
根据省商务厅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立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应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存量调查工作。本次存量调查将与今年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同步开展,通过登录联合年报网络系统平台 (http://www.zjslhnj.gov.cn/frame/login.aspx),填报存量调查表。此项调查为首次进行,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主动上门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同时,要做好存量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于2016年9月5日前将总结分析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外资处。
联系人:市商务局外资处 陶剑秋 沈晨诗
电 话:2101374 2115183
附件:
1、浙江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资函〔2016〕15号)
2、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6〕183号)
3、外商投资存量调查表
湖州市商务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