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资格 1.湖州市独立法人的合规单位,从事离岸或在岸服务外包相关业务。 2.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fwwbqy.fwmys.mofcom.gov.cn或在在岸外包互联交易平台移动端上注册并填报过数据(除培训机构和园区)。 二、申报材料 1.总目录清单:包含页码。如页数多,可只标注大分类,为方便查找,请在相应页码上插入便签等标识。 2.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一页纸内,无模板,须盖公章 3.湖州市服务外包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须盖公章、法人签章(负责人代签加委托书)。此表需包含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清单,每个项目前加注编号。 4.项目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期内)、相关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全盖公章)。 5.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内申报项目(按编号顺序)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清楚区分不同的项目合同协议、银行收付款凭证、发票或审计认可的收据。 各项目分别所需材料: A.支持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A1.组团单位的展位费收费通知复印件; A2.展位费发票或审计认可的收据,银行付款水单复印件; A3.其它所需材料。 B.税收奖励 B1.年度缴税证明、年度结算报告、入库税单。 B2.其它所需材料。 C.服务外包业绩奖励: C1.服务外包合同复印件; C2.服务外包业务发票(采购方还需提供银行水单复印件); C3.在岸外包互联交易平台上的交易明细; C4.其它所需材料。 D.认证资助: D1.认证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D2.认证及相关费用发票或审计认可的收据复印件,银行付款水单复印件; D3.所取得认证证书复印件; D4.其它所需材料。 E.购置或租用设备资助: E1.购买或租用设备清单; E2.按照顺序提供所报购置或租用设备的合同协议清单、银行收付款凭证、发票或审计认可的收据、用汇核销单(有则提供)。 E3.其它所需材料。 F.引进企业奖励: F1.营业执照(外资企业还需提交批准证书)复印件; F2.其它所需材料。 G.平台建设: G1.标准化试点项目:项目计划、总结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G2.人才培训及实习基地项目:培训或实习基地协议、银行收付款凭证、发票或审计认可的收据复印件(如非个人发票,则可以在人员资料之后一并附上,一张以上的要注明班级和涉及的人员);培训或实习人员名单、培训或实习计划、课程设置或实习项目清单。 G3.其它所需材料。 注:以上各发票开具时间必须在申报年度内。发票对应款项的银行水单超出申报年度不予认可。 三、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A4纸张规格装订 2、申报材料的封面及书脊标注: *“2015市级” *所属行政区 *企业简称 *本册编号/所有册数(阿拉伯数) *封面上请加注联系人手机号。 3、若申报材料超过一册,上文提到的“申报材料清单的1)、2)”都放在第一册的最前部。 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按项目单个分开装订并申报。单个项目费用支出笔数较多,应提供项目费用支出汇总表。材料须真实、合法、齐全、清晰,项目申请表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申请材料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