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表能否出借转让?
答: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登记表》。
问: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答: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注: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口生产本企业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时,无须办理本手续)
问: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里打印填写的《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在一张纸上(正反面,反面法人签字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中有货物进出口的内容)(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申办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8、经营地址与法定地址不一致时,提供经营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或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问: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1、登陆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也可百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按要求填写内容(注意填写时中英文对应一致);
2、打印网上填写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提交上述加盖公章的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外经贸窗口办理;
4、符合要求的,市外经贸窗口当即办理,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5、申办单位领到《登记表》后,由法定代表人在《登记表》的背面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问: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1、 备案登记单位的中英文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交公司英文名称的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相关的官方批件复印件);
2、 内资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增加:货物进出口的内容。
问: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要几个工作日?
答:根据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法定的办理时限为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现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即时办理。
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何变更?
答:申办单位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所需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表
2、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下载的空白《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好(法人代表在反面页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中有货物进出口的内容)(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申办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7、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8、如果注册资金变更,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9、经营地址与法定地址不一致时,提供经营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或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